被查获得大货车
映象网快讯(记者 巫晓 文/图)非法运输24.6吨剧毒化学易燃物品在高速上跑,就像是一枚流动“燃烧弹”,随时可能有危险。12月12日凌晨,商丘高速交警在连霍高速豫皖界,查获这辆大货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货车违法运输剧毒黄磷 用帆布盖住
据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陈宪伟介绍,当日零时25分许,他带领民警徐长虹等人在连霍高速公路豫皖界公安检查站,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发现一辆盖着帆布的车牌号为鄂C83786大货车走走停停,有意躲避交警检查。
民警顿感此车可疑,遂上前拦截,询问驾驶员所拉货物。驾驶员回答支支吾吾,似有隐瞒。民警当即上前打开外裹的帆布,发现货车装有一个罐体,后部仅有一个“腐”字,其他无任何标志字样。眼看真相败露,驾驶员无奈只好如实告诉民警,他姓宋,是南阳市淅川县人,其车辆隶属于湖北省丹江口市武当万里运输有限公司,所拉的货物是固体黄磷,装有24.6吨,从南阳欲送往江苏省连云港(601008,股吧)市。
被查获得大货车
据高速交警介绍,宋某明知该车是普通货运车辆,不能运送危险化学品。路上为了逃避交警检查,特意用帆布盖住货物。本以为趁着夜色,能快速送到目的地,不料却栽倒细心的商丘高速交警手里。
经查证,宋某没有危险化学品从业资格证件,没有公安部门批准的车辆行驶时间和路线许可手续,无法提供《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等相关凭证,货车上也没有携带、悬挂危险化学品警示标志,属于非法运输剧毒危险化学品。民警当即将宋某及鄂C83786货车予以控制,根据《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对宋某处以200元罚款。
当日上午11时许,民警将驾驶员宋某及货车移交至商丘市公安局中州分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宋某将为一己之私不顾公共安全危害承担后果,被治安管理部门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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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磷又称白磷,是一种易自燃的物质,白色至黄色的半透明固体,很软并像蜡,熔点为44.1℃ ,沸点280℃,其着火点为40℃,但因摩擦或缓慢氧化而产生的热量有可能使局部温度达到40℃而燃烧。黄磷必须保存在水中,防止被空气氧化。白磷有剧毒,人体吸入0.1克 ,就会中毒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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