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青岛12月2日讯 青岛市安监局今天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未按规定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案、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等违法行为案、未按规定报告职业病违法案等。其中,青岛喜润隆贸易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购买销售危化品原料获利16万余元,被处以36万余元罚款。
2015年4月,青岛市安监局依据相关部门移交的位于市北区青岛喜润隆贸易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相关材料,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
经查,2014年1月至9月期间,青岛喜润隆贸易有限公司从青岛某公司购买四种危险化学品原料,销售给广东某公司,共销售产品金额为167961元,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青岛市安监局依法给予该公司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人民币367961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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